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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参保职工住院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医疗保险卡;

二、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三、明细清单原件(盖章有效);

四、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五、转往外地住院的需提供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本地住院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六、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在职人员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5000元   甲类报销82%

    5001元  ——10000元   甲类报销84%

10001元  ——20000元   甲类报销87%

20001元  ——46000元   甲类报销90%

乙类费用先自付5%,再按甲类比例报销。丙类费用不能报。

退休人员高5%,外地就医降5%。

 

备注:医疗费报销完毕,以上材料全部存档入库,请复印好所需材料后再进行报销;领取医疗费用时需携带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

                             社保机构联系电话:  3262775

来源: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时间:2010/1/13 16: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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