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秦工伤险【2010】1号
关于调整2010年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参保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公报,我市2009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234元,月平均工资2686元,各参保单位从2010年9月开始执行新的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基数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1612元)的,按60%核定;高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8058元)的,按300%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