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女职工须知
一、城镇女职工生育实行定点医院、定额结算的管理方法。
二、生育女职工在临产前一个月向参保单位劳资部门提出去定点医院生产的申请,由单位经办人员到市医保中心开具去定点医院住院的生育介绍信。生育女职工住院当日必须向医院递交生育介绍信和产妇登记表,未按规定递交介绍信和生育登记表者,其发生的费用自负;产妇出院后,应向单位提供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诊断书、产妇登记表、住院收费收据,生育后六个月结算生育津贴。(1、如没有领取《产前检查登记表》,结算生育津贴时应有产前检查门诊收费收据,否则不予报销产前检查费。2、灵活就业人员及按0.3%缴费的单位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生育女职工住院生育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并与医院签定住院协议书,遵守协议书中的各项条款。
四、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范围包括女职工本人住院后的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不含医院诊断可顺产,本人及家属要求剖腹产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上述费用由医院负责与市医保中心结算。
五、生育女职工住院需交一定数额的押金,主要用于国家规定的自费项目,如新生儿的费用;自费的营养药、物品;特殊病房(康乐待产室、家庭式母婴间、特护母婴同室、母婴同室的婴儿床位费)等费用。
六、生育女职工生育住院生产期间,对与生育无关的疾病的诊疗,不属于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七、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包括:市第一医院、妇幼医院、海港医院、北戴河人民医院、山海关人民医院 、港口医院、耀华医院、秦皇岛市工人医院(原铁路医院)、开发区医院、军工医院、秦皇岛市骨科医院、山桥医院、友谊医院、秦皇岛市海港区生殖健康保健医院、二八一医院、中医院、福爱医院。
在本市区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必须在定点医院就医,否则不给予报销!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